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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后,五险一金能从原单位迁至户口所在地吗
作者:匿名     来信时间:2015-09-06

你好,我准备将我老婆的户口从广东东莞迁至南京浦口区,她原来的单位有五险一金,请问五险一金中的哪些可以随户口迁过来。麻烦了,非常感谢

人社局        2015-09-07 00:00:00 回复

一、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条件的,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具体办理流程为:1、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灵活就业人员需成功缴费一个月后),本人或用人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5、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完成接续手续。具体可电话咨询:12333。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具体请咨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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