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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户籍在江宁区,现将名下在南京栖霞区的一个公寓出租,租期是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已在我的南京上做了房屋出租备案。请问备案后需缴纳哪些税费,一定要到栖霞区交吗?谢谢!
市税务局 于 2022-08-15 00:00:00 回复
您好,栖霞区税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栖霞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已告知您需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代开发票。感谢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