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与个人的缴费比例
作者:匿名
来信时间:2023-04-28
南京企业,咨询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和三险单位与个人的缴费比例。
市人社局 于 2023-04-28 17:17:48 回复
根据省2023年有关缴费工资基数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目前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部分为16%,个人部分为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及个人部分分别为0.5%。工伤保险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从事的主要经营生产业务,按照《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划分工伤风险类别,其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同时我省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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