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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 于 2025-03-04 15:10:00 回复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告知商品房夫妻不动产加名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有贷款还需银行同意,并且带上资料配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补充相关材料。后续如您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我局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