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换购二手房契税退税政策
作者:匿名
来信时间:2025-12-02
你好,现需要卖掉原有首套住房,并购买二手房,接近同步进行,是否可以享受契税退税政策?两个交易的时间先后有没有要求?
市税务局 于 2025-12-03 15:40:00 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个人转让存量住宅中转让方需缴纳:1、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共计5.3%(增值税附加个人减半),取得产权满2年的可减免;个人所得税为计税价格扣除房屋原值及合理费用的20%,以其原赠与方的发票或税票作为房屋原值;不能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的,可以按1%核定征收,另转让家庭名下满五唯一住房个人所得税可减免。个人转让存量住宅中承受方需缴纳:契税3%,2024年12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