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非南京市户籍,在南京务工,缴纳企业职工社保,快到退休年龄了,但是缴纳年限还不到15年,想了解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社保,如果需要继续缴纳应该怎么缴纳。是否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需要补缴剩余年限。
栖霞区 于
2026-02-14 09:20:00 回复
您好,经核实,该人员在南京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在南京累计缴费满10年,可以办理延缴手续,往后缴满年限申请退休,无法一次性补缴。需先将户籍迁移至南京,才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为您解答居保相关政策。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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