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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0482017/2019-7246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机构设置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数据局 生成日期:    2019-08-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文  号:     关 键 词:    代办;服务原则;服务制度;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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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机构职能

2016年8月,南京市政府正式批准组建市、区(园区)两级代办服务中心,构建全市“两级机构、三级功能”代办服务体系,配置专职代办员服务全市重点投资建设项目。2016年12月28日,南京市召开投资建设代办服务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全市代办服务工作。

(一)代办服务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市、区(园区)两级代办服务中心15个,100多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承担镇街代办服务功能, 300多名代办员正式上岗,服务广大在宁投资企业,代办服务实现市域范围全覆盖。

(二)代办服务原则

代办服务秉承“自愿委托、免费代办,灵活定制、上下联动,依法合规、便捷高效”的原则,各级代办中心可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分环节、分阶段,部分或全程代办服务。跨市、区两级事项,由代办中心通过内部协调机制,提供联动服务。

(三)代办服务范围

代办服务主要承接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科技创新以及国家鼓励类投资建设项目,围绕项目申报审批的各环节,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咨询、申报指导、协调推进、帮办协办等专业服务,实现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阶段代办服务全覆盖。

(四)代办服务制度

为规范和指导全市代办服务工作,市代办中心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南京市投资建设代办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和《南京市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代办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市代办服务工作的范围内容、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和监督管理等有关内容,有效指导了全市各级代办服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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