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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80482017/2025-8291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数据局 生成日期:    2025-12-1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上线
文  号:     关 键 词:    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创业场地;创业补贴;申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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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上线

为打通人才就业奖补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全面提高企业和创业大学生享受政策便利度,浦口区数据局联合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社保中心等部门共同搭建了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19项申报数据免提交,审批材料减少38%,审批效率提升30%,让企业人才高效便捷享受政策红利。

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涉及三大类、共计五项补贴申报事项,分别是:企业招用大学生奖励、企业招用名校优生奖励、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载体内)、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载体外)、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平台以数据共享为先、人工核验为辅、材料提交为补充,构建覆盖奖补政策发布、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的全流程线上管理体系,实现企业申报、部门审批、数据核验、补贴发放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全面提升申报效率与监管效能,推动辖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地,实现人才服务“加速度”。

为方便申请人申报申领

平台设有PC端和手机端两个申报入口

一、手机端

进入“浦口就业创业公众号”—点击“政策资讯”—点击“就业补贴申报”—注册登录—查看申报须知—申请补贴—查询进度—查询审核结果—拨付。

二、PC

方式1:点击网址http://180.101.236.191:8888/admin/login进入后注册登录—查看申报须知—申请补贴—查询进度—查询审核结果—拨付。

方式2:进入“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浦口专区—点击“特色创新”模块进入“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开展申报。

政策贴士:

(一)企业招用大学生奖励

1.奖励对象及条件:在浦口区注册经营的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1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招用大学生奖励。

2.奖励标准:1000/人;企业在同一年度内获得的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二)企业招用名校优生奖励

1.奖励对象及条件:在浦口区注册经营的企业,招用世界知名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世界200强高校和不列入排名范围的中国科学院大学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或国内“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可申请招用奖励。

2.奖励标准:博士4万元/人,硕士3万元/人,学士2万元/人。

(三)场地租金补贴

(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载体内):

1.补贴对象及条件:青年大学生初次在浦口区创办各类实体,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实际运营1年以上并正常纳税的,可申请场地租金补贴。

2.补贴标准:按照最高30㎡标准给予场租补贴,期限最长3年。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载体外)

1.补贴对象及条件:青年大学生初次在浦口区创办各类实体,在大学生创业园(基地)以外租用场地,带动2人就业,实际运营1年以上并正常纳税的,可申请场地租金补贴。

2.补贴标准:按实际租金金额,最高1万元,最长享受3年。

(3)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1.补贴对象及条件:青年大学生初次在浦口区创办各类实体,利用自有房产创业实际运营1年以上并正常纳税的,可申请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2.补贴标准:300/月,最长3年。

浦口区以数字化平台为桥梁,以真金白银的补贴为支撑,致力于为每一位追梦者提供最便捷的服务、最实在的助力,无论您是初入职场的毕业生,还是胸怀梦想的创业者,或是求贤若渴的企业,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都将为您提供高效、透明、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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