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80482017/2026-33206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重点工作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数据局 | 生成日期: | 2026-06-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公司减资必看!三种情形怎么操作?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出资;表决权;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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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减资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

1、提交材料:
①《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③公司依法作出的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等文件。
④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资公告的,可免予提交)。
⑤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⑦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⑧有限公司、一个股东的股份公司需提交公司股东名册。
2、注意事项:
①因继承人放弃继承减资:还需提交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声明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民事调解书等)。
②自减资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申请办理减资登记。
③公司减资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有限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④原则上公司应当进行同比例减资。有限公司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还需提交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决定文件;全体股东另有约定,从其约定。股份公司不按照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股份的,还需提交包含相关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简易减资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公司以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公司以亏损额为限,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数额。
提交材料与一般减资相同。
与一般减资的区别:
①因弥补亏损减少的注册资本数额不应超过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公示的或股东名册记载的实缴出资额。
②简易减资减免了对债权人的通知、清偿或担保程序,公司自减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公告,公告后即可申请办理减资变更登记。
三、股东失权减资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已依法催缴,宽限期(不得少于60日)届满后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经董事会决议以书面形式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依照前款规定丧失的股权应当依法转让,或者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公司因上述情形而减少注册资本。
提交材料:除一般减资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交公司发出的书面失权通知。

与一般减资的区别:
有限公司因股东失权减资的,关于减资的股东会决议,除失权股权外,由代表剩余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法减资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苏公网安备 3201050201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