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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数据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18:01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南京市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1主动公开。2024年,先后通过“新闻动态”“最新公告”“政务公开”等栏目及时发布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动态,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新闻动态”信息248条,及时公布全市数据和政务服务领域重点工作进展及动态;“最新公告”信息7条,及时公示放假安排、采购公告和采购结果;“政声传递”信息141条,及时发布国家层面的最新动态;概况信息4条,公开市数据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行政处室及事业单位和办公信息;财政信息20条,及时公布市数据局部门预决算和绩效自评价报告;部门文件和配套的政策解读共6条,及时对市数据局印发的法规文件进行解读;人事信息7条,公开市数据局局干部任职调整情况;重点工作信息186条,展示全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和活动进展;公示公告9条,公告市、区数据和政务服务领域重点工作;其他信息114条,为驻市数据局各窗口单位及各区(园区)为民办事的相关服务和介绍。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各类项目11852宗,交易金额1376.14亿元,发布公示公告信息33506条,在线办理服务事项67526件,发起调查征集活动4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59条。

12345热线服务量424.76万件,其中电话渠道340.18件,非电话渠道84.58件。

市政务服务发展中心着力完善“两级机构、三级功能”代办服务体系,推进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为33项省级重大项目和307项市级重大项目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累计提供服务14000次。

2依申请公开。市数据局严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统一答复文书格式,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法律顾问审核答复机制,确保答复内容的合法合规。2024年,从线上、线下渠道先后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均按要求按时予以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市数据局在市政府网站负责2个专栏——“宁满意”和“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微快递’”,其中,“宁满意”专栏共发布信息27条,“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微快递’”专栏共发布信息344条。此外,市政府网站“部门动态”栏目录用市数据局报送信息10条,包括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公共资源交易、热线服务等。全年参与新闻发布会2场,发布解读《南京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向社会各界介绍“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数据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模块设置“政务咨询”栏目,市民可在线填写《建议咨询登记表》反映相关诉求,同步推送到12345热线中心进行工单转派办理。2024年共收到咨询建议1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增“农村产权”栏目,展示农村集体产权等项目的通知公告、成交公告主要信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同时,根据《关于印发省数据局信息系统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数办发〔20245号)》要求,对网站首页进行调整。

市政务服务发展中心不断加快“宁企通”平台建设,打造集“惠企政策、便企办事、利企服务、政企互动”于一体的全市企业服务“总入口”。平台运行以来,累计发布惠企政策6000条,奖补事项1800项,平台注册市场主体达120万家。

江苏政务服务网南京旗舰店方面,市数据局定期进行网站监测检查,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监测系统,加强对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入口、办事指南、死链错链等问题的巡查整改,针对异常情况以派发巡查工单的方式提醒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全年累计发送运维提醒工单9个,整改率100%

5监督保障。市数据局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南京市数据局2024年工作要点》《市数据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任务分解表》《市数据局党组意识形态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南京市数据局舆情管理处置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处室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领导,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报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8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依申请公开方面,服务质量需加强,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局将健全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申请反馈流程,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处理进度,并在答复中最大限度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

公众参与度方面,公众的参与度不高,互动较少。对此,我局将拓宽群众意见征集渠道,丰富互动形式,定期汇总12345热线平台与数据和政务服务相关咨询问题,及时发布公众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解答,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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