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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跑流程”(十六):雨花全程帮办,助力“个独转公司”升级落地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南京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8-07 10:43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730日,江苏青苏文化交流中心(个人独资企业)在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完成主体转型,正式更名为江苏青苏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成为全区首家由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个独转公司”)的经营主体。

公司负责人孙女士表示,企业长期深耕苏青文旅、职教对口协作,与青海政企、院校保持常态化合作,但受个人独资企业主体性质约束,无法参与招投标、签订政企长期协议,导致业务拓展受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5年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总局103号令)第三十九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公司、合伙企业的,参照本规定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规定执行,为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变更方式转型为有限公司提供了契机。今年6月,江苏政务服务网上线“省内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登记”模块,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办理,进一步推进个转企“一件事”延伸改革。

了解企业办事需求后,区数据局立即靠前服务,由局领导带队组成“陪跑队伍”,开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提供政策解读、材料梳理、填报指导、线上申报、审核校验等全链条帮办服务,同步提速审批进度,全程仅用0.5个工作日高效办结,全力推动“个独转公司”业务落地。

原本担心手续复杂、耗时太久,没想到半天就办好了,还保住了我们多年积累的品牌与经营口碑。”孙女士由衷点赞道。

以往,“个独转公司”必须经历“先注销、后新设”的繁琐流程,不仅办理周期长,且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年限、经营资质等信息无法保留,导致企业在项目申报、资质审核、融资贷款、资产过户等业务中频频受阻,很多经营者望而却步。

新政落地后,转型企业可继续沿用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起始日期连续计算;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保留原有企业字号与行业经营范围表述。企业经营住所(经营场所)未发生迁移变动的,无需重复提交住所合法使用证明材料,转型成本大幅降低。

个人独资企业转型为有限公司”的办理指南

一、材料清单

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登记申请书》;

2.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3.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有新股东加入的依照公司设立提交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住所发生变化的,提交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已领取纸质版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竹影路51栋二楼

咨询电话:

025-52867877025-52867922

线上办理: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在“企业全链通服务专题”板块点击“开办专区”。

在“我要登记”板块下方第二栏选择“个转企变更登记‘一件事’”,点击“省内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有限公司登记”。

填写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继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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